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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阿勒泰市委会和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阿市党发〔2002〕17号),设置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农业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市农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调整,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草拟种植业、园艺业、乡镇企业、农机等农业各产业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调控和管理农业专项发展资金。(四)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实施并管理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五)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六)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重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七)组织上报农业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引进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八)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九)承担全市农业涉外事务和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施与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协调管理全市范围内与有关国际组织在全市实施的项目。联系方式: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南路 方式:0906-2135759 手机:18609060001电子信箱:altlz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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